| 海安县粮食局六确保做好第二批“五放心”粮店复审申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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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0-07-30 信息作者:卢 彬 信息来源:海安县粮食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
根据南通市粮食局通粮产[2010]71号文件精神,对海安县第二批获得南通市“五放心”粮店称号企业进行复审申报工作。按照五放心粮店工作要求和标准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年检工作,对在日常经营和销售活动中,未按五放心粮店要求和标准执行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确保五放心粮店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良性运行。今年该县复审企业有12家,为确保此次复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落实,海安县粮食局及时组织召开全县放心粮店管理工作会议,要求所有放心粮店按照五放心粮店的创建要求和标准对本企业进行一次对照大检查,对不符合标准或服务、卫生等方面要求有所下降的要及时改正,确保服务质量、确保商品质量、确保计量准确、确保服务到位、确保卫生合格、确保出入库手续完毕齐全的六确保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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