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通纪发[2011]69号文件精神,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大力弘扬勤俭过节,廉洁过节、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现就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突出廉洁教育,营造廉洁过节氛围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利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等时机,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结合各单位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规定,践行廉政承诺的自觉性,树立清廉节俭的良好形象。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橱窗、广告牌、短信、电子显示屏、网络等现代媒体广泛宣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营造廉洁过年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执行规定,落实廉洁要求
严禁各单位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送礼金、礼券和贵重物品;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吃请等拜年活动;
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洒后驾车;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午间饮酒;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廉洁纪律
从以往经验教训看,元旦春节是违规收送礼金、礼品问题的多发、高发时期,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两个务必”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管好自己, 管好家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分管部门,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纪检监察组织和人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执行节日廉洁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廉洁自律纪律的严肃性,加大对贯彻执行“八个严禁”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
请各单位在2012年2月5日前,向驻市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报告落实此项工作的情况及《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统计表》。南通市粮食局举报电话85099364、85099385
中共南通市粮食局党组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